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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银元介绍

编辑:上海兴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清末中国自铸银币的通称。清代,把外国流入的银铸币称为洋钱,把中国自铸的银币称为银圆(元)。

乾隆时曾开铸镌有班禅头像的纪念性银币,道光元年(1821)鼓铸了赏赐用的银币,但用机器自铸新式银元则始于光绪八年(1882)吉林机器局铸造的厂平(吉林通用银两)一两币,因铸造数量甚少,后世罕见,时市面流通的银币主要是洋钱。张之洞督,于十三年奏准由广东造币厂试铸,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分,币面镌有龙形,越二三年铸成,在市面流通,是为龙洋的起源。以后光绪、宣统年间各省所铸银元均统称为龙洋。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又在武昌设立银元局铸造一两银元。以后各省仿效,相继奏准铸造,但因质劣及成色、重量不符标准,不受民间欢迎,甚至在流通中不能按枚计值,只能按重量计值。

二十九年,清政府曾下令划一银元,但未贯彻。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将铸币权统一于中央,规定以圆(元)为单位,每元重七钱二分,定名为“大清银币”,由湖北、南京两个造币厂铸造,预定于十月发行。辛亥革命爆发后,所有已铸成的银币均充作军饷,故终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铸的银元,而无成色、重量都符合标准的全国统一铸造的银币。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铸造的镌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和国民政府铸造的镌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元,是自铸银元中流通最广的两种。进入民国后,仍维持着银两、银元并行的货币制度,直到1933年实行废两改元,银元才成为单一的主币。1935年实行纸币政策,不准行使银元,并用“法币”收兑银元(见币制改革)。以后银元虽间或有在市场上出现,或被个人窖藏,但银元作为主币的时代已宣告终结。

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机器局开始铸行“吉林省造光绪元宝”银元。从光绪二十五年起,吉林银元的币文增加了甲子纪年,相继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图案有万年青、太极图等多种版别,光绪三十四年,又出现两种新版别,一种是中央满文“大清”,另一种正面中央有阿拉伯数字,一元是"11",二角是"2",一角是"1"。

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光绪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在制造银元的同时,许多人提出了制造金币的主张,进入20世纪,兴起了关于建立本位制度的讨论,有人主张中国实行金本位制,在黄金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先实行金汇兑本位制(亦称“虚金本位制”)。这种币制以黄金定价格标准,但国内实际流通的是银元,银元按黄金价值流通,是黄金的价值符号。在金本位制尚无实行条件时,当时普遍主张先实行银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产生了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

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制有币面标为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试样币一套,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共五等币值。湖广总督张之洞此时极力主张银元重一两,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面为双龙戏珠图,此币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由于“两元之争”一直没有结果,天津造币总厂于光绪三十二年试制了一套户部丙午中字大清银币,面值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共四等;光绪三十三年又试制了一套丁未大清银币,面值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共四等。户部所制的这几套银元,制作都极精美,有标准币之称,但都未正式发行。

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9年),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元一套,币面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币值,回复到了币面看似计重,实际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朝中央政府制造发行的仅有的一套银元。

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有些省开始制造宣统元宝银元,宣统二年颁布《币制则例》,规定国币以圆为单位,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九成,辅币有银、镍、铜币,规定银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造币总厂还根据《币制则例》规定,于宣统二年试制以圆为单位的大清银币一套。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又重新制模,试制大清银币,主币的蟠龙图案版别很多,计有长须龙、短须龙、大尾龙、反龙、曲须龙及签字版等版别。

大清银币,是清朝光绪至宣统年间的全国通用铸造的一套银币,贵者数十万,贱者数百元。正面书“大清银币”四个直读大字,反面是蟠龙纹,其中以错版钱(反龙,倒“A‘字版)尤为珍贵,造假也很多,希望收藏者小心。